111.06.30公告-台南市六甲區林鳳國小附設幼兒園111學年度收退費辦法
臺南市六甲區林鳳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收退費辦法
施行日期:111年08月01日至112年07月31日止
公告日期:(第1學期)111年06月30日 (第2學期)111年12月30日
一、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「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111學年度收托年齡(採學齡制):
(一) 5歲(學齡)大班: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。
(二) 4歲(學齡)中班: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。
(三) 3歲(學齡)小班: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。
三、教保服務起迄日:第1學期自111年8月30日至112年1月19日止;第2學期自112年2月13日至112年6月30日止。
【詳如附件】